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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有保障,才能让人才安居乐业。为配合《延吉市“青年延吉”城市发展实施方案》的推进实施,延吉市房产管理部门牵头,紧锣密鼓筹划制定住房优惠政策。7月4日,延吉市房产局房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对相关具体政策进行了解读。
据介绍,青年人才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,且房源在“青年延吉商品房房源名录”里面的,享受总房款10%的购房优惠;符合吉林省《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(3.0版)》中规定的A-E类高精尖紧缺人才,享受省财政分别给予安家补贴(分5年拨付);首次申请公积金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,第二次申请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,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且不受账户余额和倍数限制,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0万元,生育和抚养二孩、三孩的公积金缴存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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